优质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是提升产 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基础力量,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坚强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
近日,工信部印发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6月2日,工信部中小企业局还做出了相应解读。为便于理解《办法》协助企业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以上内容做如下总结梳理。
一、优质中小企业定义
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
二、优质中小企业类型
优质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三、建设目标
“十四五”期间,努力在全国推动培育:
一百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
十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一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四、申报要求
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都可以申报。
但必须满足一-些基本要求: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评价和认定
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都可以申报。
但必须满足一-些基本要求: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由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门]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评价标准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6个指标,满分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标准。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标准包括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研发费用总额、研发强度、营业收入等基本条件。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标准包括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研发费用总额、研发强度、营业收入等基本条件。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部具体负责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工作,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坚持动态管理原则。经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企业重新登录培育平台进行自评,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含实地抽查)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认定部门]组织复核(含实地抽查), 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该《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8月1日前已被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