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田英才激励创新创业人才载体引进
深圳市福田区发布“福田英才荟”计划,推出“1+16”引才聚才系列政策,针对创新人才的需求特点,出台全方位系列化的奖励扶持细则,为各类创新人才汇聚福田提供一体化、人性化的宜居宜业宜发展环境。
一、福田英才认定条件
1.福田区A类成长型人才
获得当年《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中的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或创新创业团队的董事长、总经理或技术(团队)负责人(具体人选由企业确定后上报,每个企业限报1人);
2.福田区B类成长型人才
获得当年市级以上奖励的辖区创客个人、创客团队项目的负责人(具体人选由企业确定后上报,每个企业限报1人);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人才
2015年1月1日以后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辖区企业,其董事长、总经理或技术(团队)负责人(具体人选由企业确定后上报,每个企业限报1人)。
二、奖励标准
1.新引进团队或企业领导认定为“福田英才”,对其按产业发展贡献度给予最高80万元的引才奖励,分两年等额发放。
2.新引进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辖区创客个人、创客团队项目,其项目负责人认定为“福田英才”,对其按所获市级资助金额的15%给予最高30万元的配套奖励,分两年等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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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电话:0755-21036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