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原开展的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转向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经研究决定,现组织2020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遴选出国内首创可替代进口的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及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文)规定的范围,或产品属于《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均可申报。
(二)申报的产品须为近三年研发并销售,且经过国家授权检测部门的认定。
(三)申报产品要求拥有知识产权,产权归属明晰,并在其申报产品生产过程中发挥的核心支持作用。
(四)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申请材料
(一)纸质材料
1.《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申请表;
2.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反映企业申报的产品及其核心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文)规定的范围,或产品属于《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范围;
4.产品生产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产品销售发票及合同、检测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软件类产品可不提供;
5.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材料: 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企业使用软件著作权须同时提供证书及软件运行截图);
6.产品及其生产过程涉及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需要提供环境保护部门的检测报告或已整改并经批准等相关文件。
7.企业研发组织管理能力: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机构设置及主要设备(提供图片);
8.其他证明材料等。
(二)电子文件
1.《申请表》用于申报产品的填写,每一件产品填写一份《申请表》;
2.《申报单位汇总表》要求将本单位申报的所有产品按要求汇总(申报数量为单项也需填写),并选择申报类别;
3.电子文件只需提供Word 格式的《申请表》和Excel 格式的《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材料不录入电子文件;
4.电子文件及申报的纸质材料名称必须一致,否则无法进入评审。
三、申报时间
(一)企业报送材料至当地受理部门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
四、申报流程
经专家评审后,拟通过认定的产品名单将在协会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请企业认真核对企业及申报产品名称。公示期过后经认定的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