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推动工业互联网赋能企业智能化转型,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打造一批“总部+母工厂”、“总部+关键生产环节”的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现组织开展第一批宝安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宝安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企业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二)项目已建成,主要实施地在宝安;
(三)申报企业需满足以宝安为智慧决策大脑和智能制造心脏,区外为实际生产工厂,实现生产要素跨厂区、跨地域高效流通,即“总部+母工厂”、“总部+关键生产环节”的协同生产模式;
(四)申报企业应接入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二、补贴标准
(一)培育10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对于获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
(二)优先纳入“宝安区工业互联网企业库”,予以重点培育和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之一;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银行开户证明(区内企业开户行应在宝安区);
(四)企业2021年纳税证明;
(五)企业2020、2021年审计报告(不能提供审计报告的可提供上报统计局的报表、纳税申报表等能证明企业全年营业收入、利润的材料);
(六)《宝安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表》及《宝安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报告》;
(七)项目涉及的主要合同;
(八)补充证明材料(如有可提供)
1.本项目相关建设实施方案;
2.其他可证明企业实力的材料。
四、申报流程
本批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系统并填报项目申报所需材料。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还需提交纸质材料,由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纸质材料并做形式审查。
五、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2月22日-2022年3月14日
(二)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2月22日-2022年3月16日
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奖励项目申报企业参考《宝安区智能制造标杆建设指南》开展智能制造建设,形成了以宝安为智慧决策大脑和智能制造心脏(总部+母工厂、总部+关键生产环节)的全新协同生产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