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第一批与今天开始,今年申请总共分三排进行最后一批与2022年8月22日截至。
一、高企认条件定
(一)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申请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从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2.从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资格。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必须同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四)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六)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 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 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 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60%。
(七)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八)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九)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十)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评价入库条件的企业。
二、高企认定网上申请时间
第一批:2022年6月10日——2022年7月4日(截止至18:00)
第二批:2022年7月5日——2022年8月1日(截至至18:00)
第三批:2022年8月2日——2022年8月22日(截止至20:00)
首次申报企业需要先登录国家网站和省阳光平台完成注册激活账号再与国家网进行认证获取注册号,之后在省阳光平台进行注册,新注册单位默认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登录账号,每家企业只能注册一个账号。已有账号的企业,不要重复注册。
企业需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税务数据使用授权书》,并比对高企认定申请财务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如数据不一致应上传《财务数据比对差异说明》。已有数字签名的企业,鼓励使用数字签名提交高企认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