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创新企业成长计划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奖励。
范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扶持奖励:
首次申请龙岗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给予10万元奖励,通过重新认定的,每次给予5万元奖励;
在龙岗区外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后迁入的,须在龙岗区注册满1年后提出申请。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给予重复奖励。
范围: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扶持奖励:
对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上一年英语收入2000万元以上、已在税务部门办理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3%以上的,给予最搞00万元奖励补助。
上一年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不含)一下,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9%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上一年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3000万元(不含)之间,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7%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励;
上一年研发投入在3000万元~6000万元(不含)之间,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5%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励;
上一年研发投入在6000万元~1亿元(不含)之间,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3%以上的,给予200万元奖励。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对应奖励金额的15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对符合以上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对应奖励金额的200%、最高400万元奖励。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及研发投入扶持自2022年7月7日起施行有效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