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开始申报
根据《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指南》规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现对2018年入库和出库企业予以一定金额事后资助。
(一)在深圳(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独立企业法人;
(二)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和出库企业;
(三)属于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的,应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并按照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已如实填报科技统计报表;
(四)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上年度已向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申报;
(五)企业诚信良好。
申报时间:2019年9月19日—10月18日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提交申请材料——统计、税务等部门核对数据——市科技创新委会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会下达资助资金——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