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工业企业在守住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加大2022年上半年排产生产力度,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2022年上半年工业企业扩大排产生产奖励项目实施细则》,现就政策解读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工业企业法人以及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作法人单位的本市(含深圳特别合作区)工业企业;
(二)2022年上半年工业总产值超过2亿元且产值增速不低于10%的工业企业(数据以市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企业1-6月数据为准);
(三)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奖励标准
按工业企业2022年上半年产值增量的1%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2022年上半年工业企业扩大排产生产奖励项目;
(二)需根据工业企业2022年上半年产值情况进行奖励;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在2022年下半年发布申报指南;
(四)届时企业根据申报指南进行申报。
四、申报受理流程
企业如实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数据材料,后续将会对企业报送的数据转至相关部门进行一致性核实,对于一致性核实通过的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照相关标准拟定资助计划并按相关流程拨付资金。
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业企业扩大排产生产奖励项目实施细则,请企业关注工信局官网或与本站咨询。